案件背景:車主因家人酒駕,遭連累扣牌
車主未將車輛借給家人使用,沒想到家人擅自偷開使用,並且酒駕被警方取締,主管機關直接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扣車牌。
雖然車主本人完全沒有酒駕,但卻因此受到「連帶處罰」,生活上,必備之交通受到嚴重影響。
車主認為處分不合理,因此委託楊富淞律師提起行政救濟。
訴訟過程:律師三大重點爭取撤銷
楊律師受託後,逐一檢視法律與事實,並提出三大爭點:
1️⃣ 處罰對象不當:酒駕的是家人(即:擅自開車之行為人),不是車主,卻懲罰車主,主管機關引用法律不當。
2️⃣ 違反處罰法定原則:主管機關依道交條例第35條第9項規定,對所有人吊扣牌照時,當以所有人與駕駛人為同一人時,始應適用吊扣牌照之處罰,以符合處罰法定原則。
3️⃣ 車主具不在場證明:主管機關未考量車主不在場之情況,逕行處分,違反處罰法定原則。
在訴訟中,楊律師清楚劃分「車主」與「酒駕者」責任,成功說服法院。
訴訟結果:法院裁定撤銷
法院認為主張有理,最終裁定:
✅ 撤銷主管機關的扣牌處分
✅ 返還牌照
車主順利取回車牌,生活回歸正常,也避免了不當行政處分帶來的困擾。
✅ 案例啟示:權益要爭取,別默默承受
很多人以為遇到行政裁罰只能接受,但其實並非如此。
若因家人或他人行為(尤其是員工偷開公司車輛)導致自己被牽連,仍然可以透過專業律師的協助,尋求撤銷不合理的處分,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