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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強制、公然侮辱、誹謗怎麼辦?不起訴|勝訴 | 桃園律師 | 桃園公然侮辱訴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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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資訊
一、 案件背景:被偷拍,保護隱私,變成刑事指控
當事人在公園發現自己遭人持手機偷拍,為了守護肖像權,上前要求對方刪除照片,雙方在溝通過程中情緒難免激動。
沒想到,對方控告當事人以手阻擋去路構成強制罪,並指控當事人對其辱罵,涉犯「公然侮辱罪」。
原本只是想自保,竟成了刑事被告。
二、 訴訟過程:三階段專業攻防,還原事實真相
第一階段:深度法律諮詢|釐清言語激盪的起因
楊律師與當事人詳細面談,確認該段言論是當事人為「保護隱私」,而非無端惡意攻擊他人。
第二階段:精準撰寫書狀|用法理與情理說服檢察官
律師在辯護狀中指出,雖有不當言詞,是因為隱私受侵害而引發的「憤慨之詞」,並非單純以毀損人格為目的。
同時強調,要求刪照並未達到刑法強制罪所要求的「強暴脅迫」程度。
第三階段:關鍵開庭辯護|現場抗辯還原現場氛圍
在檢察官面前,楊律師憑藉實務經驗有力論證,成功引導檢察官理解,當事人的言語與行為雖有情緒,但主觀上並無刑事犯罪的惡意。
三、 訴訟結果:正義終現,全案不起訴處分
檢察官最終採納楊富淞律師的辯護意見,給予不起訴處分,成功守住當事人的清白。
律師的叮嚀:
在維權過程中,難免因情緒激動而出口較重,這常成為對方反控的把柄。如果您因維護自身權利而捲入「公然侮辱罪」「誹謗罪」「強制罪」的官司,請務必尋求專業律師協助,精準還原事實,別讓自己從被害人變成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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