ㄧ、案件概要 | 拒絕賠償的理賠僵局
本案當事人發生交通事故後,車輛雖已修復,但車禍事故記錄將對車輛在二手市場的價值產生嚴重掉價。在調解階段,被告及保險公司對於車主最在意的車輛價值減損採取強硬且規避的態度不予理賠。
被告主張:
❌ 鑑定報告是原告私下委託做的,鑑定費用屬於不必要支出,不應賠償)。
❌ 車子已修復完成,就沒有「交易價值減損」的問題。
❌ 精神慰撫金請求過高。
面對對方及保險公司的重重阻礙,當事人委任本所團隊律師出面爭取公道。
二、勝訴亮點 | 如何突破理賠慣例?
本案能獲得公正的賠償結果,關鍵在於律師團隊精準的法律攻防與證據力:
亮點 1:
車輛價值減損之25 萬元,全額獲法院判準
專業機構進行之價值鑑定,律師在庭上主張:鑑定人具備合格證照,且鑑定報告已詳細評估因車禍事故對該車輛所造成之交易價值減損。
判決結果:法官認定原告請求車輛交易價值減損 25 萬元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亮點 2:
賠償兩人共計 10 萬元
針對事故造成的身體傷害與精神衝擊,我們具體陳述受損程度,成功說服法院判決給予合理的撫慰金賠償。
判決結果:法院判命被告給付兩位原告精神慰撫金共 10 萬。
亮點 3:
成功轉嫁「專業鑑定費用」
律師引用最高法院見解,主張鑑定費係證明損害範圍所必要之費用,應由侵權行為人負擔。
判決結果:法院判決原告請求之 1 萬元鑑定費用為被告造成損害的一部分,應由被告連帶賠償。
結語
透過本案判決,我們不僅成功追回了車價減損與鑑定費,更落實了受害者應有的精神補償,全面維護當事人的法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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